理財產品虧損怎么辦?理財產品虧損究竟是誰的責任?
2020-01-16 16:03 互聯網
在銀行買理財產品,如果虧損了怎么辦?銀行該負多大的責任?
在“去剛性兌付”的今天,即便是銀行,也不能再給理財產品承諾“保本保息”了。我們都知道,銀行代銷的產品多種多樣,背后的風險也各不相同。不能簡單因為“銀行”兩字,就認為高枕無憂。
那么買銀行理財如何減少風險呢?下面帶大家看一起真實案件,希望對你有一些啟發(fā)。
有一位投資者胡某,此前在某銀行購買了該行代銷的一款某基金公司發(fā)行的理財產品,沒想到兩年后產品到期,一分錢沒賺,還出現了18萬元的本金虧損。
于是,這位消費者一紙訴狀把銀行告上法庭。
為什么銀行和胡某之間有爭議呢?
首先,銀行向胡某銷售該理財產品時,沒有單獨對他進行風險評估,而是根據此前胡某的風險報告進行產品推薦。
其次,胡某到銀行柜臺購買此款理財產品時,早前銀行對胡某的風險評估顯示,他的風險承受能力評級屬于“穩(wěn)健型投資者”,并不適合認購這只基金,但銀行工作人員還是向胡某推薦了這款產品。
與此同時,胡某自己在購買此產品時,確實在書面承諾上簽字確認了,“已充分了解并知曉產品風險,有足夠的風險承受能力和投資能力購買該產品,本人自愿認購并承擔投資風險結果”。
截止到現在,這個案子已經三審三判了,每次的判決結果都不一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