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現(xiàn)在的位置: 南方財富網(wǎng) >> 投資理財 >> 其它理財 >> 正文 |
南方財富搜索 |
問:戶主已婚,不過購房合同只有他自己的名字,是否可以只憑戶主自己的證明對該商品房進行交易、進行貨款等? 答:1、若是婚前所買,且夫妻雙方未對婚前財產(chǎn)作共有的約定,則該房屋為你個人所有;若是婚后所買,則一般是夫妻共同所有,即使另一方未在合同中署名,仍是夫妻共同所有。 2、若未取得產(chǎn)權證書,房屋不能買賣;若已取得產(chǎn)權證書,則你(們)要履行通知和告知程序方能買賣。 |
(責任編輯:張元緣) |
延伸閱讀
|
|
|
要聞導讀
|
||||||||||
|